药用级果糖 药典标准备案登记号
氯化物 取本品0.60g,依法检查(通则0801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6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1%)。
硫酸盐 取本品2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02),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1%)。
钡盐 本品10.0g,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,作为贮备液。取贮备液10ml,加1mol/L硫酸溶液1ml制成供试品溶液,立即与对照液(取贮备液10ml,加水1ml)比较,1小时后再次比较,均不得更浑浊。
钙与镁(以钙计) 取本品2.0g,精密称定,加水20ml使溶解,加盐酸2滴,加氨-氯化铵缓冲液(pH10.0)5ml和铬黑T指示剂适量,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(0.005mol/L)滴定至蓝色。消耗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(0.005mol/L)不得过0.5ml。
蔗糖 取本品5.0g,加水10ml,摇匀,各取1ml分别置甲、乙两支比色管中,甲管中加乙醇9ml,乙管中加水9ml,摇匀。甲管的乳光不得比乙管更强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70℃减压干燥4小时,减失重量不得过0.5%(通则0831)。
炽灼残渣 不得过0.1%(通则0841)。
重金属 取本品5.0g,加水23ml溶解后,加醋酸盐缓冲液(pH3.5)2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1第一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四。
砷盐 取本品2.0g,加水5ml溶解后,加稀硫酸5ml和溴试液1ml,置水浴上加热并浓缩至约5ml,放冷,加盐酸5ml与水适量使成28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2第一法),应符合规定(0.0001%)。